话虽如此,就我这点微不足道的意见来说,我曾任职的任何公司都不会允许我未经批准就将…
… 话虽如此,就我这点微不足道的意见来说,我曾任职的任何公司都不会允许我未经批准就将未经授权的代码发布到官方公开报告中,并带有官方标志和公司名称,无论适当层级的批准/讨论/披露是什么。我想问一下,你们之前的团队中,经理是否知道并批准了开源发布?同事呢?他们有没有像“Google Hangouts X”这样的名字和相应的标志等?我想让我感到负面并削弱我同理心的是推文中的“没有任何经验教训”部分:>>“我认为原因是Workspace和某些领导(以及项目)害怕被颠覆”。我还没有那么硅谷,能不带讽刺地使用“颠覆”这个词,更不用说自欺欺人地宣称这是我不幸的唯一原因了。我希望他们以及他们任何家庭成员都还好。如果他们对解雇有真正的不满,他们应该通过适当的法律途径解决。推特上的争吵对我来说只是个零和游戏而已 :-/
源讨论因创建Google Workspace CLI而被谷歌解雇原帖 431 条评论 · 导入时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