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我还在大学的时候,开始在UNIX上编程,教授说我们应该尝试两者……
当我还在大学的时候,开始在UNIX上编程,教授说我们应该尝试两者,也就是emacs和vi,然后看看我们更喜欢哪一个,并且提供了一些教程的链接。我尝试了两者,喜欢上了vi。Emacs似乎更慢。以我本科时的智慧,我认为emacs是“愚蠢的”,然后继续用vi生活下去。在我从事编程工作大约十年后,我决定我作为本科生时的严厉评判常常是错误的。(我也曾认为伏尔泰、西班牙语、社会学、微观经济学等很多东西都是“愚蠢的”,但作为成年人后我意识到它们并不是。)所以,我决定再给emacs一次机会。我的结论是:vi更适合打字员。你的手指几乎总是放在主行上。Emacs希望你经常按下meta/alt键,这对打字员来说很难。这比按shift要困难得多。Vi让你按esc键,但只有在切换模式时才会发生,而且按起来并不难。我注意到很多技能娴熟的专业工程师从未学过打字……
源讨论916天的Emacs原帖 298 条评论 · 导入时统计